古丈法院:房屋滲水引糾紛 法院調解促和諧
2024-07-24 12:22:5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戴莉 張清晨 向明陽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戴莉 張清晨 向明陽)法官手里一件案,百姓心中一片天。對當事人而言,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;對法院而言,每一個“小案”的處理都彰顯著司法理念和智慧。近日,古丈縣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鄰里糾紛,以“小案不小辦”擦亮民生底色,贏得群眾滿意。
家住古丈縣古陽鎮(zhèn)三道河的彭某,因鄰居修建房屋堆放建筑垃圾堵住自家房屋排水管,導致雨水通過排水管倒灌至家中,造成家中地板、家具、家電及其他物件損失,且施工過程中噴濺的建筑材料使彭某房屋彩鋼瓦腐蝕外墻被污,彭某多次與鄰居張某及施工方協(xié)商賠償事項,但是雙方始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。因此,彭某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立即向雙方了解情況,并到現場勘查,發(fā)現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矛盾對抗較為激烈。開庭當天,法官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的家僅“一墻之隔”,若簡單地“一紙判之”,既不利于糾紛實質化解,還可能導致今后矛盾激化。為促進鄰里和諧、實質化解糾紛,法官在庭后再次到當事人家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在結合現場情況,摸清雙方當事人內心的真實想法后,法官提出多條解決問題的方案,希望大家本著鄰里和睦相處的原則,各退一步。經過數個小時的耐心調解,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,原告同意被告通過經濟補償的方式解決此次糾紛。至此,該起恢復原狀糾紛得到了妥善化解。
“遠親不如近鄰”,鄰里之間的和諧相處既與個人的幸福感息息相關,又關系著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。古丈縣法院將持續(xù)立足審判職能,牢固樹立“小案事不小、小案不小辦”理念,積極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用心用情推動案結事了人和,努力營造和諧的鄰里關系,為百姓提供有溫度的司法服務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